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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商标注册转让的流程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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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商标注册转让的流程是怎样的?

作者:重庆亚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6-22 08:56:13

我们都知道注册商标在转让的时候,是需要依照法定程序进行转让的。那么重庆商标注册转让的流程是怎样的?

(1)填写《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申请书采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的书式,写明转让商标的号码、名称,转让人名称、地址,受让人名称、地址、营业执照号,并另盖双方印章。

(2)附送有关书件。在提交转让申请书时,应同时交送原注册证,转让申请商标合同的副本及其它文件;

(3)交纳转让申请费和转让注册费。转让注册商标的申请,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后,报送商标局审定,核准后刊登于《商标公告》,并将原《商标注册证》加注发给受让人,转让即告完成。

根据我国的商标法规定,一个商标要注册成功是需要满足一些基本条件的,不符合这些条件,商标就面临着被驳回的风险。商标被驳回不仅面临后续的复议或上诉等繁琐的手续,还会浪费申请费、代理费等相关费用,同时也浪费了申请人的时间与资源。所以在商标注册前提前了解商标注册的基本条件十分重要。下面注册公司平台小编与大家一起分享一下注册商标要符合的条件:

1、应当具备法定的构成要素:《商标法》第八条“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2、商标应当具有显著特征,即作为商标的标志必须能够将此商标或服务与他人提供的商品与服务区别开来。欠缺显著特征的标志可以使用但不能注册。《商标法》第九条“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3、不得侵犯他人的在先权或合法利益A、不得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与已注册或申请在先的商标相同或近似。B、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C、不得侵犯他人的其他受法律保护的权利,如外观设计专利权、著作权、姓名权、肖像权、商号权、特殊标志专用权、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专用权等。

4、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但是,已经善意取得注册的继续有效。

5、不属于法律禁止用作商标的标志,基于某些原因法律可以禁止某些标志用作商标标识。—《商标法》第10条、第11条。A、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有:a、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b、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c、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与前项规定略有区别,该项的除外规定还包括“不易误导公众的”情形。d、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e、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f、带有民族歧视性的。g、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h、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i、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如果您想要注册商标,或是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遇到了什么难题,欢迎拨打注册公司平台服务热线,我们有着多年专业的知识产权代理经验,一流的业务团队和全心全意为顾客服务的理念,一定能帮助您早日获得商标。

一、驰名商标是指什么?驰名商标是指被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驰名商标属于一种无形资产,它是商品或者服务的优良品种和良好商业信誉的完美结合物,蕴涵着巨大的经济价值和市场潜力,对消费者具有很强的吸引力。在市场经济体制日益完善和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争创驰名商标已为企业所共识。《商标法》第14条规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Χ;

(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

(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二、怎样注册驰名商标?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企业获得驰名商标称号的法定途径有五种:

(一)是直接申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认定驰名商标。企业可以向当地工商局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证明商标驰名的证据材料,由工商局调查核实后,逐级推荐上报,由商标局认定。

(二)是在商标异议程序中一并向商标局申请认定驰名商标。《商标法》第13条规定:“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δ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企业如果认为他人经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Υ反《商标法》第13条规定的,可以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在请求不予注册他人商标的同时,提交证明自己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由商标局予以认定。

(三)是在商标争议程序中一并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认定驰名商标。如果企业认为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Υ反《商标法》第13条规定的,可以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证明自己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在请求裁定撤销该注册不当商标的同时,由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自己的商标为驰名商标。

(四)是在商标侵权行政处理过程中,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认定驰名商标。企业如果认为他人使用的商标侵犯自己的商标专用权,可以向案件发生地的市(地、州)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禁止使用的书面请求,并提交证明自身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商标局则应当在收到有关案件材料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认定。δ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自认定结果作出之日起1年内,当事人不得以同一商标就相同的事实和理由再次提出认定请求。

(五)是在商标侵权民事诉讼程序中申请人民法院依法认定驰名商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2?32号)第22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商标纠纷案件中,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案件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涉及的注册商标是否驰名依法作出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依照《商标法》第14条的规定进行。”据此,企业的商标权利如果被他人侵犯,可以在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时,提交证明自己商标驰名的有关证据材料,一并申请法院认定自己的商标为驰名商标。

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

2、申请人经过盖章或者是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以及复印件;

4、商标注册证的复印件;

5、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需要提供经翻译机构或者代理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