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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商标异议应该注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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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商标异议应该注意的问题

作者:重庆亚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9-18 08:04:10

重庆商标注册公司提醒:商标被侵权后,商标异议书应当写明被异议商标刊登《商标公告》的期号及初步审定号。商标异议书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并附送有关证据材料。现如今商标侵权屡见不鲜,商标异议就显得尤为重要。

商标注册公司给大家举个例子:某公司申请的商标注册,因侵犯名人××的姓名权,出于为维护名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商标法》第33条的规定,××本人当然有权在异议期限内向商标局提出商标异议,这时名人××成了异议人,某公司则成了被异议人。在此商标注册公司给大家介绍一下提出商标异议应该注意的一些问题:

第一,任何人都可以提出商标异议。根据《商标法》第33条的规定,异议人可以是利害关系人,也可以是在先权利人。而现实生活中,异议人绝大多数是利害关系人。比如,某公司擅自使用名人××的姓名进行商标注册申请,名人××出于维护自己的姓名权,可以提出异议。

第二,商标异议必须在异议期内提出。这里的“异议期”是指在初步审定予以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期间。如果超过这一期限提出的商标异议,商标局不予受理。

第三,商标异议的提出方式。名人××对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某公司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商标异议书》一式两份。商标异议书应当写明被异议商标刊登《商标公告》的期号及初步审定号。商标异议书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并附送有关证据材料。如果名人××依照上述程序向商标局提出异议,会依法得到受理,这样某公司就不能再以此申请商标。

第四,商标局对商标异议的处理。商标局应当将商标异议书副本及时送交某公司,限某公司在收到商标异议书副本之日起30日内答辩。某公司应当及时答辩,如果不答辩,也不影响商标局对异议的裁定。商标局在听取某公司和××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作出裁定。

值得注意的是,某公司或××需要在提出异议申请或者答辩后补充有关证据材料的,应当在申请书或者答辩书中声明,并自提交申请书或者答辩书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期满未提交的,视为当事人放弃补充有关证据材料。

另外,如果某公司或××对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商标异议裁定不服,还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如果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仍然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好商标命名有哪些原则?好的商标固然重要,但是前提是名字再好再吸引客户,不能注册也是无济于事白费苦心。那么好商标命名有哪些原则呢?好商标命名有哪些原则:

1、可注册商标命名的最重要原则就是可注册性。

2、准确的定位企业在设定产品的时候都有个市场预期和消费群体的价值定位取向,在商标设计时可以体现这种定位和价值,便于传播的统一。如企业的名称、形象、文化、品牌、企业经营种类、地理位置、产品的质量和服务等等。

3、四个“易”为了更快的让人记住,便于更好、更快速地传播,通俗易懂非常重要。要实现通俗易懂,需要做到四个“易”:易认、易写、易读、易记。

4、有调性商标的品牌调性应该与消费者的调性保持一致。企业需要有自己的创业点和个性点,来符合目标顾客的审美。

5、有自己的特征和人的名字一样,大部分商标名也存在明显的性别特征或年龄特征,其优势在于能够缩短交易时间。

在进行重庆商标注册的过程中,商标被驳回是非常常见的。不过不要因为商标被驳回了就给注册的商标下“死刑”。商标被驳回以后,商标局就会下达《商标驳回通知书》,上面会告诉申请人商标被驳回的理由。

如果申请人对商标局的驳回理由和法律依据不服,可以通过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商标驳回复审。商标驳回的理由分为绝对理由和相对理由,那么商标驳回的绝对理由是什么呢?接下来我司为大家解答。商标被驳回的绝对理由是指商标违反了禁止注册的情形和违反了法律规定的显著条件。

《商标法》第十条规定以下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四)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五)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六)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七)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

(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商标法》第十一条规定以下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商标法》第十二条规定:以三维标志申请的,仅由商品自身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要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的;

《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复制、摹仿、翻译他人已在中国申请注册或未在中国申请注册保护的驰名商标,容易给他人造成误认,不便于识别的。

品牌是经营者的旗帜,是区分不同产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愿意建百年老店的企业,希望能获得合法有效的重庆商标注册证,保护自己的品牌建设,为自己的商誉积累搭建一个载体。但是,由于商标专用权是一种知识产权,涉及法律规则和他人权利,要取得商标注册证,需要依靠专业服务和申请人的坚定信念。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商标注册证最终取得,一般为18个月左右。

异常和可能的程序包括:异议程序、无效宣告程序、复审程序和诉讼程序,这些程序将持续两年以上。最顺利、最幸运的是那些没有经历这么多手续的人。在我国,目前商标申请的成功率不到46%,也就是说,只有不到46%的申请商标在9个月内通过初审并获得初审公告。其他申请,由商标局决定驳回或者部分驳回,不予公告。

根据本决定,申请人可以依照《商标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在三个月公告期内,在先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可以对取得初步审批公告的46%以下的申请商标提出异议。对已经注册5年的商标,商标局还可以作出违反《商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可以要求他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

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也要经过司法审查,即进入诉讼程序。总之,为了取得商标注册证,申请人可以办理异议、无效、复审、诉讼等手续。这充分体现了商标专用权的知识产权特征,这是国家法律赋予的特征。因此,专业知识和经验是非常重要的诚信专业的知识产权服务公司可以提高成功率,节省时间和经济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