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商标申请_商标注册代理

企业不注册商标就不能销售产品吗?

联系我们

重庆亚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企业不注册商标就不能销售产品吗?

企业不注册商标就不能销售产品吗?

作者:重庆亚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2-08 08:19:29

重庆商标注册通过形式审查后,还必须得经过实质审查。实质审查是决定商标能否初步审定并予公告的重要环节。那么,实质审查究竟要查哪些内容呢?往下看!商标进入实质审查阶段后,主要审查以下四个内容:

1、商标是否具备法定构成要素《商标法》规定,商标的构成要素为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及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麦当劳商标由图形、字母、颜色构成。

2、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商标法》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下列文字、图形不具有商标显著性:(1)本商品通用名称、图形和对本商品特征带有直接叙述性的标志。(2)过于简单或复杂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或上述要素的组合。(3)商标各组成部分不能构成一个整体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或上述要素的组合。

3、商标是否与他人在先权利冲突(1)商标不得与已注册商标相冲突。如果商标同他人已注册的在先商标相同或近似,容易引起混淆。为保护商标的独占专用权,与在先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是不能被核准注册的。社标网已被注册成商标,不能在与其相同的商品服务分类注册商标(2)商标不得与初审公告里的商标相冲突。初审公告的商标享有申请在先权,受法律保护。如果新申请的商标与初审公告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商标局会依法驳回新申请商标。(3)商标不得与商号相冲突。商号权是依有关法规、条例,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确认并依法保护的一种工业产权。如果新注册商标与他人商号名称相同,在经济活动中是极易造成混淆。所以,与他人商号名称相同的商标也很难被核准注册。(4)商标不得与外观专利权和版权相冲突。外观专利权和版权是受《知识产权法》保护的,新申请商标的文字、图形若模仿、抄袭他人商品的装潢、外观设计或其他文学艺术作品,侵犯了他人的版权或专利权,也是不能被核准注册的。(5)商标不得与公民身份权相冲突。公民身份权受法律保护。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他人肖像、姓名、艺名、笔名作为商标。

4、商标是否违反“禁止注册”规定《商标法》第十条规定,下列标志不得注册为商标:(1)同国家、政府间国际组织等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2)易产生不良影响的文字、图形;(3)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和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这回大家都清楚商标局是怎么做实质审查了吧。大家可以根据这四个方面,逐一排查自己申请的商标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商标申请之前,需要先进行检索,即检索此前是否有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在先申请。但国家商标局提供的检索平台中国商标网,存在较大的检索盲区,即最近三个月申请的商标在中国商标网上是查询不到的,这就是所谓检索盲区,这也就意味着,如果有近似商标在检索前三个月内提出申请的,极有可能检索不到,这会给申请人造成检索误导,并在后重复申请该商标,最终该商标会因为违反在先申请原则而被驳回。

这也会给微小企业造成一定的损失。微小企业不像大公司那样有许多品牌,它所提交申请的商标往往是微小企业唯一的品牌,但基于存在检索盲区,其申请的商标会因为违反在先申请原则而被驳回的,并且这种驳回复审的成功率几乎没有,这也意味着微小企业的唯一的商标申请彻底失败,微小企业不仅因此损失了商标申请的成本,还延误了商标推广时间。

重庆商标注册流程中检索盲区的存在,主要原因并不是法律问题,而是技术问题或者说是效率问题。之所以会存在检索盲区,是因此近期商标申请后,商标局并未能将此信息及时上传到中国商标网,也就形成了中国商标网数据库的信息缺失,由此也就形成了检索盲区。

根据当前商标申请的数量,几乎每一天都有近数千枚商标申请,三个月的盲区也就意味着,有近数十万的商标无法检索,而这在客观上造成了商标注册的风险,并且这一风险是代理机构无法通过专业能力的提升来避免的。

企业不注册商标就不能销售产品吗?首先,重庆商标注册是自愿的,不是强制性的,但如果不注册,一旦被抢先注册,就不能再使用该商标。商标是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标志或标志的组合。我国商标法遵循商标自愿注册的原则。它并不要求所有商品都应注册为商标,强制注册是一项例外规则。它只规定某些特定的货物需要登记。根据《商标法》第三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是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根据相应的规则,商标可以分为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又称未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是指经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未注册商标,是指未经国家商标局批准注册,自行使用的商标。注册商标的法律地位不同于未注册商标。差异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注册商标的所有人可以排除他人在同一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同一商标或者类似商标,未注册商标的使用人无权排除他人在同一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同一商标或者类似商标。不申请注册的,可以由他人先行注册,禁止继续使用该商标。

(二)注册商标的所有人享有商标专用权。使用注册商标被他人假冒,构成商标侵权的,商标权人可以要求非法使用人承担法律责任。未注册商标的使用人使用未注册商标是事实,不是权利。他无权禁止他人使用未注册商标。使用人无权使用未注册商标或者援引商标法进行诉讼保护。

(三)商标权人有权在核准使用的商品上使用该注册商标。商标权人行使这些权利,不涉及他人使用商标的专有权。未注册商标的使用人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商标具有宣传商品、区分产品或服务来源、标识商品质量、指导购买商品等功能,在一定程度上,群众喜爱的商标具有巨大的无形价值。因此,商标注册应得到法律保护。

一、商标异议申请

(一)商标异议申请所须提交的材料:

1.《商标异议申请书》及其附件(提出异议的理由及材料)一式二份;

2.申请人如是公司的,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如是个人的,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委托代理机构代理的需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一式二份。

(二)填表须知:

1.商标异议申请日期,以寄出商标异议申请文件的邮戳为准,寄出邮戳不清的,以商标局收到异议申请文件的日期为准,但当事人能够提出邮戳日证据的除外;

2.异议理由可另附于异议书之后,并附上被异议商标初审公告复印件;

3.商标局将《商标异议书》副本转交被异议人,限期在三十日内答辩。逾期不答辩的,视为放弃答辩权利,由商标局进行裁定。

二、商标撤销

已经注册的商标,如属于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或不得作为重庆商标注册的标志,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撤销该商标注册,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商标注册。

如果注册商标属于下列情形,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

1、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2、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

3、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异议的;

4、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已经善意取得注册的除外;

5、与他人在先取得的权利(版权、专利权、姓名权、肖像权、公司名称权)相冲突的;

6、与他人已经使用并已取得一定影响的商标相同并且以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

7、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的注册的商标与在先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

8、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