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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的审批内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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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的审批内容是什么?

作者:重庆亚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4-19 08:43:41

在了解发明专利申请流程之前,我们首先应该知道发明专利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发明专利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有附图的,应当提交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必要时应当有摘要附图)。申请费用减缓的,应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及相应的证明文件。发明专利申请流程分为受理、初审、公布、实质审查和授权五个阶段:

(1)受理阶段专利(意为:公开的信件或公共文献)局收到专利申请后进行审查,如果符合受理条件,专利局将确定申请日,给予申请号,并且核实过文件清单后,发出受理通知书,通知申请人。商标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民事法律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商标代理是民事委托代理的一种,即商标代理人在其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商标事务的法律行为,是社会法律中介服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如果申请文件未打字、印刷或字迹不清、有涂改的;或者附图及图片未用绘图工具和黑色墨水绘制、照片模糊不清有涂改的;或者申请文件不齐备的;或者请求书中缺申请人姓名或名称及地址不详的;或专利申请类别不明确或没有办法确定的,以及外国单位和个人未经专利代理机构直接寄来的专利申请不予受理。

(2)初步审查阶段经受理后的专利(意为:公开的信件或公共文献)申请按照规定缴纳申请费的,自动进入初审阶段。初审前发明专利申请首先要进行保密审查,需要保密的,按保密程序处理。在初审是要对申请是否存在明显缺陷进行审查,主要包括审查网站内容是否属于《专利法》中不授予专利权的范围,是否明显缺乏技术内容不能构成技术方案,是否缺乏单一性,申请文件是否齐备及格式是否符合要求。若是外国申请人还要进行资格审查及申请手续审查。不合格的,专利局将通知申请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补正或陈述意见,逾期不答复的,申请将被视为撤回。经答复仍未消除缺陷的,予以驳回。发明专利申请初审合格的,将发给初审合格通知书。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除进行上述审查外,还要审查是否明显与已有专利相同,不是一个新的技术方案或者新的设计,经初审未发现驳回理由的。将直接进入授权秩序。

(3)公布阶段发明专利(意为:公开的信件或公共文献)申请从发出初审合格通知书起进入公布阶段,如果申请人没有提出提前公开的请求,要等到申请日起满18个月才进入公开准备程序。商标代理需要准确把握商品和服务的分类,透彻掌握商标审查准则。而企业由于缺少对于商标知识全面了解的人才,很难靠自身力量完成以上任务。如果申请人请求提前公开的,则申请立即进入公开准备程序。经过格式复核、编辑校对、计算机处理、排版印刷,大约3个月后在专利公报上公布其说明书摘要并出版说明书单行本。申请公布以后,申请人就获得了临时保护的权利。

(4)实质审查阶段发明专利申请公布以后,如果申请人已经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并已生效的,申请人进入实审程序。如果申请人从申请日起满三年还未提出实审请求,或者实审请求未生效的,申请即被视为撤回。在实审期间将对专利(意为:公开的信件或公共文献)申请是否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以及专利法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件进行全面审查。经审查认为不符合授权条件的或者存在各种缺陷的,将通知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陈述意见或进行修改,逾期(即超过规定的期限)不答复的,申请被视为撤回,经多次答复申请仍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驳回。实质审查中未发现驳回理由的,将按规定进入授权程序。

(5)授权阶段经实质审查未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审查员作出授权通知,申请进入授权登记准备,经对授权文本的法律效力和完整性进行复核,对专利(意为:公开的信件或公共文献)申请的著录项目进行校对、修改后,专利局发出授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申请人接到通知书后应当在2个月之内按照通知的要求办理登记手续并缴纳规定的费用,按期办理登记手续的,专利局将授予专利权,颁发专利证书,在专利登记簿上记录,并在2个月后于专利公报上公告,未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

重庆商标注册有利于商标权的保护。注册商标需要提供大量的材料。一般来说,材料审批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进行。商标注册审批的内容很多。商标注册的审批内容是什么?下面是一个小版,供读者解答相关知识。

1、商标注册应审查的内容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义申请商标注册,应当审查下列申请文件:商标图样5幅,要求清晰,规格不小于5cm,长宽不大于10cm。如果指定颜色,则有5个彩案,并附有黑白墨水手稿。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的,提交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和营业执照正本;不能出示营业执照正本的,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必须加盖申请人的印章。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应当提交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在商标注册大厅直接办理的,提交经营者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的,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申请注册的商标是人像的,应当附有经公证的肖像权人同意注册为商标的声明。自然人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审查下列申请文件:商标图5幅,要求清晰,规格不小于5cm,长宽不大于10cm。如果指定颜色,则有5个彩案,并附有黑白墨水手稿。在商标注册大厅直接办理的,提交申请人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和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委托商标代理的,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和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注册的商标为人像的,应当附经公证的人像所有人同意将人像作为商标注册的声明文件。以上是商标注册表审查的基本内容,即准备的书面材料。国家商标局将以申请人提交的书面材料作为审查是否受理商标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的最终形式依据。

2、商标注册有什么要求我国《商标法》规定了申请人和商标注册的必要条件,只有符合规定条件的,才能批准注册。首先,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的,必须是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合伙企业。其次,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申请注册的商标必须具备法律要件,即必须是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否则不能作为商标使用。商标使用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应当具有显著的特征,便于识别。其中,意义是指其明显的特征。商标注册申请不得使用法律禁止使用的文字、图形。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被撤销或者注销不满一年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但是,在同一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同一商标或者类似商标的,不受本条件的限制。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他人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品或者服务中注册或者初步核准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

3、中国商标注册的作用是什么

(1)商标注册人有权独占使用该商标,也有权授权他人有偿使用该商标。商标权的保护期因国家而异,但期满后,只要支付额外费用,商标可以续展任意次数。

(2)商标保护由法院或者行政机关实施。在大多数制度下,法院和管理商标的行政机关都有权制止商标侵权行为。一般来说,法院的裁决具有最终效力。从广义上讲,商标是对商标注册人的一种奖励,它使商标注册人的商品或服务得到认可,产生经济效益。商标也鼓励创造和积极的态度。

(3)商标保护还可以防止假冒者等不公平竞争对手使用相同或相似的商标推销劣质或不同的产品或服务。商标制度可以使有技术和进取心的人在最公平的条件下生产和销售商品和服务,从而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

(4)根据国家法律规定,注册商标可以保护自己的商标不被他人侵犯和使用,维护商品的声誉和形象。此外,注册商标不仅能增强消费者的认同感,还能增强企业维护品牌价值的信念,提升品牌形象,拓展国际市场。以上知识是对“商标注册应当审核哪些内容”问题的回答。商标注册需要审核的内容主要是对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如申请表、商标注册申请人的主体资格等。

2.1实质审查程序概要

在发明专利申请的实质审查程序中可能发生的行为如下:

1、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后,审查员认为该申请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的,应当通知申请人,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陈述意见或者对其申请进行修改;审查员发出通知书(审查意见通知书、分案通知书或提交资料通知书等)和申请人的答复可能反复多次,直到申请被授予专利权、被驳回、被撤回或者被视为撤回;

2、对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或者经申请人陈述意见或修改后消除了原有缺陷的专利申请,审查员应当发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通知书;

3、专利申请经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修改后,仍然存在通知书中指出过的属于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所列情形的缺陷的,审查员应当予以驳回;

4、申请人无正当理由对审查意见通知书、分案通知书或者提交资料通知书等逾期不答复的,审查员应当发出申请被视为撤回通知书。

此外,根据需要,审查员还可以按照本指南的规定在实质审查程序中采用会晤、电话讨论和现场调查等辅助手段。

2.2实质审查程序中的基本原则

1、请求原则

除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另有规定外,实质审查程序只有在申请人提出实质审查请求的前提下才能启动。审查员只能根据申请人依法正式呈请审查(包括提出申请时、依法提出修改时或者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时)的申请文件进行审查。

2、听证原则

在实质审查过程中,审查员在作出驳回决定之前,应当给申请人提供至少一次针对驳回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和证据陈述意见和/或修改申请文件的机会,即审查员作出驳回决定时,驳回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在之前的审查意见通知书中已经告知过申请人。

3、程序节约原则

在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时,审查员应当尽可能地缩短审查过程。换言之,审查员要设法尽早地结案。因此,除非确认申请根本没有被授权的前景,审查员应当在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中,将申请中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所有问题通知申请人,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内对所有问题给予答复,尽量地减少与申请人通信的次数,以节约程序。

但是,审查员应当注意,不得以节约程序为理由而违反请求原则和听证原则。

如今全球化的时代,需要国际交流。因此很多企业品牌会起一些非常有创意的英文名字来命名。同时以英文命名,用中文和字母结合起来的品牌,不仅增加了商品名称的国际化程度,还使消费者对商品有种洋的感觉,更能促进商品的销售。那么,注册英文商标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呢?

情况一:含有国家名称或著名城市的英文商标名称容易被驳回。根据《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1)项、第(2)项及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国及外国的国家名称、我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公众知晓的国外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因此,含有国家名称及著名城市名称的字母商标一般会被引用上述条款驳回。

情况二:英文商标含义负面易被驳回部分具有具体含义的字母商标,因含义不符合我国的公序良俗和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格调低下,作为重庆商标注册易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而不能注册。

情况三:英文商标字头近似易被驳回因为英文字母的稀缺性,字头的组合较为有限,商标申请人为了达到突出字母商标显著性的目的或让字母商标中凸显企业名称缩写等,在申请的字母商标中凸显了英文字头容易造成商标近似。

情况四:与中文译意商标相同的英文商标易被驳回具有具体含义的字母商标在进行注册时,除了对字母要素进行审查外,还要就其中文含义进行审查。因此有些字母商标因为其具体含义与已注册或申请在先的中文商标相同而被驳回。

情况五:含有国际机构缩写的英文商标易被驳回《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及第五项规定,与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近似的,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及近似的,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因此,字母商标不能与上述提到的国际组织名称相同及近似,否则,不但不得注册,甚至不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