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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被抢注册怎样收集有利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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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被抢注册怎样收集有利证据?

作者:重庆亚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4-24 08:54:52

1、发票:发票作为经济交往中基本的商事凭证,是记录经营活动的一种书面证明,是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因此,真实有效的商品销售发票或服务提供发票可以有力地证明注册商标的使用情况。然而,很多企业在开具发票时只填写商品或服务名称而不填写商标名称或者简写商标名称,例如,五个字的注册商标只写三个字。这样的发票与注册商标没有任何联系,不能证明商标的使用情况,因而不能作为充分有效的使用证据。因此,重庆商标注册人应该规范发票的开具和保管,在填写商品、服务名称的同时认真填写商标名称,为商标的使用留下有力的证据。另外,相对于以手工方式开具的发票,由税控装置打印的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于其管理和使用更加严格和规范,因而更具有证明力。

2、合同(或协议):合同、协议是经济主体参与经济活动的重要凭证和依据,因此可以作为商标使用的有效证据。但是,很多合同(或协议)条款看似严谨,商标标识却不明显。特别是一些服务协议,根本就没有标注商标,不能作为有效使用证据。因此在订立合同、签订协议时一定要明确标注商标,最好能写上注册商标的名称和注册号,为商标的使用留下有效的证据。

3、广告物品:广告包括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各种媒体上发布的商品和服务广告。广告是企业宣传其商标、商品、服务的一种重要方式,商标的标识多处于广告的显著位置,是一种很好的证据材料。但是一些广告发布方式,例如电视广告、户外广告等,由于不能提供广告发布的时间信息而难以作为直接证据证明商标的使用情况。报纸、杂志、各种会议、博览会、商品交易会等的宣传广告由于能够很好地提供时间、商标标识等重要信息,是更为直接有力的证据。

4、包装物:包装物包括商品包装物、服务用品包装物或容器等。单纯的包装物或容器由于难以确定其印制和使用的具体时间,很难作为直接证据被采用,因此还需要其它证据进行佐证。

5、产品检验报告:由上级质量监督部门、行业协会等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商品品质的产品检验报告,其手续严格,报告各项内容标注清晰,是一种很好的商标使用证据。

6、商标印制证明材料:商标印制是商标使用的前提条件,因此商标印制的证明材料也是一种证明商标使用的有力证据。但是在实际案例中,很多企业直接提供一些商标标识实物,而提供不出印制这些商标标识的证明材料。这些商标标识实物由于无法确认其印制和使用的具体时间而不能作为有效的证据予以采信。因此企业在印制商标时一定要选择信誉好、经营范围包括“商标标识印制”的印刷企业。这样的印刷企业对于商标印制都有着完善的管理制度,对印制的时间、商标名称、印制委托人都有完整的登记和保管记录,开具发票、订立合同也比较规范,可以为商标的使用提供有力的证据。

协定缔约方是指加入协定的国家,目前已无纯协定缔约方;议定书缔约方是指加入议定书的国家或政府间组织;纯议定书缔约方是指只加入议定书而未加入协定的国家或政府间组织。自2008年9月1日起,对于联盟中同属于协定缔约方和议定书缔约方的国家,适用议定书。商标国际注册新申请所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1)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书;(2)外文申请书(MM2表格);(3)加盖公章或签字的申请人资格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复印件、居住证明复印件、身份证件复印件等;(4)委托代理人的,应附送代理委托书;(5)指定美国的,一并提交MM18表格。

商标国际注册新申请的外文表格(MM表格)如何选用?外文申请书选择MM2表格,指定美国的一并提交MM18表格。商标国际注册申请如何选择指定缔约方?答:申请人已获得国内受理通知书或国内注册证,即可指定所有缔约方,具体根据申请人的需要进行选择。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申请人能否通过商标局办理申请?

目前,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申请人还不能通过商标局办理申请。台湾地区申请人如在中国商标局有已经注册的商标或已经提交申请、并获得受理通知书的商标,可以通过商标局办理申请。是否必须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不是。申请人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也可直接向商标局提交商标国际注册申请。

非法制造并销售他人注册商标,侵犯了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人不仅应当受到刑事处罚,被侵权人还有权通过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的方式得到侵权赔偿。同时,重庆商标注册公司提醒大家非法制造并销售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还触犯了我国刑法的规定,侵权人还应当受到刑事处罚。商标标识在我们日常生活中的各种商品上随处可见,醒目而直观的商标标识会给消费者留下深刻的印象。

所谓商标标识,是指贴附或者印刷于商品本身或者商品包装之上,包含商品的商标及其他文字、颜色、图形等以区别于其他商品的标识。那么非法制造、销售注册商标标识应承担怎样的责任呢?商标注册公司先给大家看一个案例:某食品厂专门生产高档食品,已经在市场上占据了一定的位置,并深得广大消费者喜爱。前不久,有人向该厂负责人报告,说宋某经营的印刷厂正在印制有某食品厂注册商标的包装盒和包装袋。得知这一消息,该厂负责人向工商局进行了举报。

工商局对宋某的印刷厂进行了检查,果然发现印有某食品厂注册商标的包装盒和包装袋,经鉴定,这些非法印刷的包装盒上的注册商标与某食品厂的商标注册证上的“××”注册商标一致。因为宋某所涉及的违法数额重大,市检察院以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向人民法院提起了刑事诉讼。虽然宋某可能会受到刑事处罚,但是这根本不能弥补某食品厂所受到的损失。有些人说,某食品厂可以在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的同时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在宋某判刑后单独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宋某赔偿某食品厂的损失;另外一些人则认为,一旦宋某被判刑,其受到了应有的惩罚后,某食品厂就不能再要求其赔偿。

商标注册公司认为本案中,宋某非法制造并销售某食品厂的注册商标,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犯罪嫌疑人宋某非法制造并销售某食品厂的“××”注册商标,侵害了某食品厂的合法权益,且其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数量很大,根据《刑法》第215条的规定,其已触犯了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因此检察院以该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是合法的,宋某可能会被判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商标注册公司认为宋某侵犯某食品厂的商标专用权后,应当承担赔偿。根据《商标法》第57条第(四)项的规定,宋某本无权制造某食品厂的“××”注册商标,但是其为了营利而擅自制造了某食品厂的注册商标,并且其目的是为了买卖该商标非法营利,其行为侵犯了某食品厂享有的商标专用权,根据《民法通则》第118条的规定,某食品厂有权要求宋某承担赔偿经济损失的责任。非法制造并销售他人注册商标,侵犯了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人不仅应当受到刑事处罚,被侵权人还有权通过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的方式得到侵权赔偿。同时,商标注册公司提醒大家非法制造并销售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还触犯了我国刑法的规定,侵权人还应当受到刑事处罚。

重庆商标注册对于各大商家来说,是很重要也很重视的事,一个亮眼的商标无疑是商家的代名词,也是商家作为广告推广的识别手段。商标注册机构除了国家工商局注册机构,还有很多社会上的商标注册代理机构。

那么商家要注册商标是找商标代理机构好呢还是走工商局行政机构注册流程好呢?对于现在的商标注册代理机构,很多都践行一条龙服务,就是从接手商标注册代理开始,就全程完成商标服务,包括商标的设计,咨询,法律顾问,注册,直到商标正式使用。整个过程全部包揽,让商家不用费一点心。找这样的商标注册机构确实为商家们省去了不少心,对于不懂得商标注册的设计以及流程倒是可以考虑找代理注册一条龙服务的代理商标注册机构。

对于有的商家来说,一个商标对于商家来说有着特别的意义,希望自己能够亲手设计,这也是对自己的事业赋予责任和期望。有这种想法的商家可以亲自去国家公司局进行商标注册,毕竟工商局的商标注册机构比那些代理机构值得信任得多。如果对自己的商标有一定的设计理念,对于商标注册流程与相关资料并非一无所知,自己也有足够的时间,不急于使用商标,那还是建议去工商局进行注册商标,没有必要找代理机构,毕竟注册商标也不便宜,这样还可以节省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