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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区公司注册商标的具体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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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区公司注册商标的具体作用

作者:重庆亚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6-14 08:09:40

根据重庆商标注册司法解释,如果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未报商标局备案,不影响该许可合同的效力。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在确认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效力时,不因未办理备案手续,就确认该使用许可合同无效;但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办理备案手续方能生效的,应当依据约定处理,确认该许可合同无效。

没有办理备案手续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所谓善意第三人是指对该为办案商标树勇许可合同不之情的人。不能对抗,是指在先订立的没有办理备案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效力,不能抵抗善意第三人与注册商标人之间就该商标在后所订立合同的效力。也就是说,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应当依法收到保护。

比如,甲和乙签订和商标注册使用许可合同,约定由方独占使用该商标,但是没有向商标局办理备案。之后,甲方又和丙方签订了普通的商标树勇许可合同,并向商标局办理了备案。那么虽然甲方依据合同有权独占使用商标,但由于其没有备案,因此,不能依据与乙方签订协议要求确认乙方与丙方签订的合同无效。

个人或公司注册商标有两个途径:

一、自己到国家商标局重庆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二、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协助办理商标注册个人或公司进行商标注册的程序:

一、确定好注册商标名称;

二、根据《商品与服务分类表》的分类确定使用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类别;

三、查询商标是否能注册;

四、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公司申请: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个人申请:需要提供《个体工商户执照副本》及身份证复印件,没有执照的,国家商标局按照规定不予受理。但:港、澳、台及外国自然人,个人申请的,仅需要提供身份证明、护照、台胞证等即可,不需要提供执照。

五、由事务所制作好《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代理委托书》;

六、申请人签章确认,缴纳费用1800元/件,签订合同时一次性缴清,款到国家商标局才受理;

七、报送国家商标局进行申请。

今天小编从7个方面来谈谈商标侵权:

(一)非法使用他人注册商标导致的商标侵权行为。指未经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关于类似商品的认定,应以重庆商标注册证书中核定使用的商品为准。以普通消费者的眼光看两种商品在功能、用途上是否具有共同点,消费对象、销售渠道是否相同。对近似商标的认定通常应从两个方面考虑:一是两个商标所使用的商品或服务是否相同或相类似;二是两个商标的标识的主体部分是否相近似。具体认定以普通消费者的一般注意力作为评判的主观标准,并采用整体比较与商标显著部分比较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综合判断。实践中多以商标的音、形、义三个要素考察。即读音是否相同;外形是否相近,是否可能导致普通消费者直观上的误认;意思是否相同等来判断。

(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导致的商标侵权行为。在认定这类侵权行为时,不以销售商是否有过错为前提,只要销售商客观上销售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即可认定侵权成立,只不过销售商在证明合法取得商品并说明提供者的前提下,不承担赔偿责任而已。所谓合法取得商品是指通过公开的形式,在合法的交易市场购得的商品;说明供货者身份,应当是真实的且相对方在现实生活中能够寻找到,未达到这个标准,不能认为说明了提供者。

(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导致的商标侵权行为。擅自制造是指商标印制单位未经授权或无正当手续而制造商标标识;伪造是指故意制造假冒商标标识。制造和销售商标标识,必须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进行,严禁未经商标注册人委托授权而擅自制造和出售商标标识,更不允许伪造商标标识。

(四)反向假冒行为导致的商标侵权行为。反向假冒注册商标是指行为人将注册商标人的商品合法取得后,未经其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了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反向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并未直接使用或者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而是采用反向思维的方式,借用他人使用某一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信誉,推销附有自己商标的商品,从而提高自己商标的声誉。反向假冒行为违反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的法律原则,擅自在他人的商品上使用自己的商标,借他人的优质商品为自己树立品牌,其后果使商标权人失去利用商标树立产品信誉的机会,违背商标和商品不可分离原则,侵害商标权人利益,欺骗消费者,扰乱市场秩序。

(五)对驰名商标的淡化导致的商标侵权行为。该行为是指无权使用人将与驰名商标相同或相近似的商标用于自己的和该驰名商标商品不同类的商品之上,导致消费者对商品来源及其在其他方面与生产者的关系产生误认或混淆,进而使该驰名商标的特殊吸引力与识别作用发生弱化的行为。驰名商标淡化的主要表现形式:一是以一定方式丑化有关驰名商标;二是以一定方式暗化有关驰名商标;三是以间接的曲解方式使消费者将商标误解为有关商品普通名称。

(六)将他人注册商标注册域名的行为。这类商标侵权行为主要有两种类型:第一,为商业目的将他人驰名商标注册为域名的;第二,为商业目的注册、使用与他人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域名,故意造成与他人提供的产品、服务的混淆,误导网络用户访问其网站或其他在线站点的。

(七)将他人注册商标注册为企业名称的行为。这类商标侵权行为成立的前提是商标申请在先,企业登记注册在后,往往是企业利用他人商标的知名度搭便车的行为,这些企业使用他人注册商标作为企业的名称,误导了消费者,侵犯了商标权人的商标权。商标侵权行为表现形式多样化,判判时必须针对具体行为,依据法律规定,运用商标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及认定要素综合分析,方能做出正确的认定。

经历过重庆商标注册的大佬们都知道,这是一个艰巨又漫长的过程,到最后终于把商标注册下来了,以为可以松一口气了,没曾想,后续的维护路程还很长呢。从变更到备案、从追加注册到商标续展...每一项都要具体情况做好准备,尤其是商标续展,如果不及时续展,你有可能就这样丢掉了辛辛苦苦经营多年的商标,所以在这件事上,千万不能大意!

商标续展: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在商标注册有效期满十年前的一段时间内,依法办理一定的手续,延长其注册商标有效期的制度。

根据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续展流程:

1、准备资料,

(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

(2)请求人经盖章或许签字承认的主体资格证实文件复印件;

(3)托付代理的提交《委托代理书》,直接在商标注册大厅处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交还);

(4)注册证复印件;

(5)请求文件为外文的,还应供给经翻译安排或署理安排签章承认的中文译本。

2、提交请求书件,

(1)直接处理的,在商标注册大厅的受理窗口提交请求。

(2)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安排处理的,由该商标代理机构负责将请求书件送达商标局。

商标续展注意事项:

1、假如续展请求需求补正的,商标局给请求人宣布补正,请求请求人期限补正。请求人未在规则期限内按请求补正的,商标局有权对续展请求不予核准。

2、续展请求不予核准的,商标局宣布《不予核准告诉书》。直接处理的,将依照请求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递方法发给请求人;经代理的,发送给代理安排。

3、假如是请求人托付商标代理安排处理续展请求的,商标局将一切书件都寄发给该商标代理安排。

4、请求书的种类应依照《商标注册证》核定的国际分类种类填写。

在商标的使用过程中,一定要做好监测和规划,在商标快到期的第一时间做好续展。商标续展是一件相对比较容易的事情,千万不要由于一时的疏忽造成严重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