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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商标注册驳回该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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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商标注册驳回该做什么?

作者:重庆亚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10-01 08:42:58

tm有商标保护权吗?tm在我国无法享受完整的商标保护权,仅表示该商标已经被受理,还处于审查阶段。不过,如果商标属于驰名商标,那么可以有一定程度的商标保护权。商标标注TM,能够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但若该商标未经商标局核准注册,其受法律保护的力度不大,只有当该未注册商标达到一定知名度的情况下,才能够一定程度上获得法律保护。我国重庆商标注册,实行申请在先原则,在我们申请商标,商标局下发受理通知书后,即可标注“TM”。标注了TM能表达,该商标已经申请,且被受理,切勿仿冒使用。如果商标最终通过审核,我们可以将TM改为R来展示。如果商标申请最终失败,那么需要将此前标注的TM撤下。商标只能是受理通知书下来才能使用TM标志吗?

对于普通商标,一般是这样的规定,但对于驰名商标,可以例外。驰名商标,即使没有提交申请,也能使用TM。由于各国对驰名商标进行特殊地保护,所以,在加入了《巴黎公约》的成员国,只要某商标被认定为了驰名商标,那么,法律对这个商标的保护力度就比一般的商标保护力度更大。对驰名商标的保护有很多方面,具体到TM和R的情形:

(1)如果驰名商标注册了,毫无疑问,可以打上R标识使用;

(2)如果没有注册,也没有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如果不是驰名商标,在那些商标注册采用“注册在先”原则的国家,普通商标是不能打上TM标识使用的,但是驰名商标能。

遭遇重庆商标注册驳回,并不意味着这个商标就被判了死刑,实际上,我国《商标法》专门规定了商标注册被驳回后的复审制度,叫做商标驳回复审。商标注册需要花费较长的时间,如果一切顺利,从递交申请到拿到商标注册证通常需要15个月左右的时间,然而也会有一些申请者在一年多的等待之后,得到的不是商标注册证,而是商标注册驳回决定。

我司要特别提醒您的是,遭遇商标注册驳回,并不意味着这个商标就被判了死刑,实际上,我国《商标法》专门规定了商标注册被驳回后的复审制度,叫做商标驳回复审。商标被驳回后,是否应该申请驳回复审驳回商标注册复审,是指商标注册申请经商标局审查后,认为该商标不能被批准,因此予以驳回,申请人对商标局的驳回理由和法律依据不服,而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对原案的复查审议。

所以商标被驳回后,要根据具体情况,详细分析驳回通知书的内容,以确定是否复审。复审相当于是多了一次交流讲理的机会,事实上有相当一部分的商标通过商标驳回复审最终成功注册。有人会疑惑,商标注册申请通不过,商标驳回复审却能成功,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这就要从二者审查人员组成及审理制度的差异说起。

商标注册申请是商标局一名工作人员结合在先注册或在先申请的商标相互比对、电子审查、独自判断、部分近似整体驳回的一种审查制度;商标驳回复审是商标评审委员会由三人组成合议组,结合商标驳回理由、商标驳回复审事实理由及所提交的实际使用证据材料等综合判断、书面审理、全面把握、少数服从多数的一种审查制度。为了提高商标驳回复审的成功率,一般情况下,可以通过专业机构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起驳回复审申请。

专业机构在接受申请人的委托后,首先要对商标局的驳回理由进行了全面而专业的分析,如果驳回理由中涉及到商标注册的绝对禁止内容或是其他明显无法推翻的驳回理由,则会建议申请人放弃驳回复审;如果驳回理由存在推敲的空间,如一般常见的驳回理由:申请注册的商标同其它在先商标或在先注册申请的商标构成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则会起草专业的、针对性极强的复审说明,并让申请人配合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复审申请。

商标驳回复审的主要理由

1、申请商标是申请人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经过长期的使用与宣传,已经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申请商标经过申请人广泛使用,已同申请人形成了一一对应的关系,具备了商标应有的区分性。

2、申请商标是申请人独创设计的崭新商标,具有独创性和显著性。申请商标的核准注册,不会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和误认。

3、申请商标同引证商标在构成要素、绘图方式、整体外观、显著部分、呼叫、含义等方面有明显的区分,不会使消费者产生混淆,不构成近似商标。其中,构成要素、绘图方式、整体外观、显著部分、呼叫、含义等方面的具体区别,可以通过详细的展开说明来进行证明,增强说服力。

4、依据审查标准相一致的原则,结合本案,各引证商标均含有近似的构成要素,且在核定使用的类似群组上都有交叉,但最终相继被核准注册。由此可见,商标中含有近似的因素并不是被驳回的决定性理由。因此,商标具备自身显著特征,能够起到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功能,即应当予以核准注册。通过有理有据、专业的分析比对,申请商标的独创性和显著性跃然纸上,通过驳回复审的概率大大提升。

随着现在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升,拼“颜”时代的到来,大家在购买商品时除了关注其质量和性能外,越来越关注其外形美观。不管是商品的质量还是外形都能为公司带来显著的经济效益,但是,部分公司的负责人经常分不清商标和产品外观包装的区别,今天就来跟大家简单谈一谈。商标是用来区别一个公司的品牌或服务与其他公司的商品或服务不同的标记。一般来说一个公司会有不同系列的产品。比如我们熟知的——农夫山泉,它就有不同的产品线:矿泉水,果汁类,运动型饮料,茶饮料以及维他命水。而且不同产品会打上不同产品线的商标。

所以,商标是区分产品来源的标记。但是毕竟商标只是包装中的一小部分。肯定有人就要问了,为什么申请商标时,不把整个包装注册商标呢?一方面,商标就是保护这个小标识,重庆商标注册不允许带上整个包装。另一方面,产品的商标一般是相对恒定的,而产品的包装却是会根据时代大众审美改变。一些混淆性的包装的产品,他们的商标明显不同,甚至都是合法注册的。但是仅仅商标不同,整个包装却相似的话,也会导致消费者误认。因为普通的消费者往往不太关心具体的商标,更多的时候是凭借包装来购买的。

可见,商标不同,如果包装也没有保护,必然会受到侵权的困扰。所以产品的外观包装,必需申请外观专利,以给产品更多的保护。外观侵权案件最出名的就是加多宝和王老吉的“红罐”之争。其实一直争的就是这个外观专利权。最终以王老吉胜诉而结束,这场受人瞩目的外观专利之争其意义远不止于胜负,最大的警醒就是中国企业要重视知识产权的开发和保护。如果企业的新产品外形包装及时申请专利的话,就意味着其外观设计享有独占权。如今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往往都会挑选一些新潮,外观精美的产品,设想一下,假如产品没有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当消费者花重金购买了一个产品之后发现其他公司的产品里居然有外观包装设计一模一样的产品时,这将直接会影响到该品牌的口碑,造成销量的下滑。而且遇到这种抄袭情况发生时,却没有外观设计专利,甚至连告其他公司侵权的机会都没有,所以在产品设计出来准备销售或者展览前,就应该申请外观专利,避免造成企业的损失。对待知识产权问题,若临渴而掘井,往往大错已经铸成,悔之晚矣,企业应未雨绸缪,做到居安思危,有备无患。

近日,我们都知道,现代汽车有限公司与现代控股集团之间的商标转让,为随后的商标纠纷埋下了隐患。如果我们想转让或转让商标,我们应该做好准备,了解以下几点。商标转让适用《商标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第四十二条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的,重庆商标注册人应当转让在同类商品上注册的同类商标或者在同类商品上注册的同类商标。

转让可能造成混淆或者其他不利影响的,商标局不予批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注册商标转让经核准后,应当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简言之,申请程序为:申请→受理→审查→公告→签发转让证书。

一、商标转让前,企业和个人需要通过国家商标局官方网站查询购买或者转让的商标,并将核实的信息与购买的商标及其类别信息进行比对;

二、根据商标局官方网站上显示的有关情况,确定该商标是否为一手商标,是否存在商标侵权纠纷;

三、在商标信息核查过程中,发现该商标在任何时候不符合我国商标法有关规定的,应当及时更换其他合格商标;

四、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商标年满十年,商标持有人未向商标局提出商标续展申请的,商标局视为无效。因此,在转让核查中,企业和个人必须选择与注册时间相近的商标,以延长企业和个人使用该商标的时间。

一、商标转让过程包括:申请→受理→复审→公告→签发转让证书;

二、国家商标局收到转让申请文件至发出转让受理通知书的期限为1-2个月;

三、国家商标局自收到转让受理通知之日起4-6个月内,对拟转让的商标进行审查核实;

四、审查合格后,发布核准公告,签发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