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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商标注册前要怎么查询提高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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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商标注册前要怎么查询提高成功率?

作者:重庆亚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6-24 08:18:07

重庆商标注册前的查询工作是必不可少的,一般在注册商标前要怎么查询商标,商标的注册成功率才能更高呢?下面有3个小妙招可以在进行商标查询时使用,以提高商标注册成功率的有效途径。

妙招一:可以直接先在商标网的官方网站上进行查询,这个系统是国家商标局对外开放的查询系统,准确率是有一定的保证的。

妙招二:商标局的商标查询官方系统。

妙招三:商标查询,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亲自或者委托商标代理人向商标注册机关查询申请的商标注册情况,以了解其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否与已经注册成功或早一步提交申请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程序。商标查询是商标注册前的必要程序,是提高商标注册成功率的有效途径。申请注册前查询是申请商标注册的重要环节。虽然查询结果不具有法律效力,但可以使商标注册申请人有一个大概的了解,减少盲目性。

因此,可以大大降低费用,同时争取更多的使用时间。在申请商标注册前,申请人应当首先进行商标查询,主要是在申请商标注册前查询商标注册权是否存在冲突。商标注册前要怎么查询提高成功率?商标注册前的查询工作是很重要的,虽然说不查询也能直接提交商标申请但是成功率会大大降低。商标查询主要目的是事先排除已注册商标存在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出现相同或近似情况可以提前修改调整增加商标注册成功率,避免白白浪费金钱与时间。

商标是区分商品及服务来源的重要凭借,是商品符号的信息表现,又是商品或经营业务质量的保证,成功的商标是商品促销,增强竞争力的重要因素和推动力。因此,商标注册申请人在设计商标时,应该注重以鲜明强烈的个性和完整的艺术形象,表现出其商品或服务特有的气质和特点,增强产品吸引力和市场竞争力。在设计商标时,应综合考虑商标的形象、名称和色彩三个方面的因素。

第一,商标的形象、即商标的视觉效果。商标的作用在于对商品及服务的来源进行识别,所以商标一定要具有较高的区分度和识别度,也就是注册商标所要求具备的显著性,即在视觉效果上,要便于相关公众进行识别,避免混淆和误认,这样设计出来的商标才能算是成功的商标。

第二,商标的名称、即商标的读音和呼叫。商标的读音是商标的听觉符号,是相关公众对其进行呼叫和传播的语音凭借,对商标的宣传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影响,因此,设计商标时,要特别注意商标的读音,提高商标的显著性,增强识别度。

第三,商标的色彩、即商标的感情色彩,也就是商标所包含的内涵和意义。商标是含有一定内涵的,人们看到某商标、读出该商标或者听到其名称之后,都能联想并理解出一定的含义,独特的商标内涵能给相关公众留下深刻的印象,提高商标的区分度和显著性,所以设计商标也要重视商标内涵的设计。商标注册申请人只有设计出独特显著的商标,才能使其商标更具显著性和识别性,其成功注册的几率也将大大提高。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我国的专利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三种类型的专利在保护对象、授权难度、权利稳定性等方面均有所不同:

(1)在保护对象方面,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是设计;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是技术方案,进一步而言,发明专利保护的技术方案包括产品和方法,而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产品,并且该产品必须是具有形状、构造的产品,例如对于形状不确定的粉墨或者化合物,就不能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只能通过发明专利进行保护。

(2)授权难度不同。发明需要经过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初步审查和实质审查两个阶段;而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通过初步审查后即可获得专利权。

(3)权利稳定性不同。由于发明专利是经过初步审查和实质审查两个阶段才可以获得授权.所以权利的稳定性相对来说,比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要稳定。

如果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的内容涉及国防利益需要保密的,那么该专利申请就不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而应该向国防专利机构申请,之后由国防专利机构受理并进行审查。如果申请人将涉及国防利益的专利申请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获得受理,那么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将该专利申请移交给因防专利机构进行审查。

然而,国防专利申请虽然由国防专利机构受理并审查,但是,授予国防专利权的决定确实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并公告。也就是说,不是所有的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都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但是所有的专利权授予郁是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

很多商标注册人可能会有一个认识上的误区,即商标一旦注册下来后,就高枕无忧了,但事实并非如此。很多商标注册成功后,因为各种原因而被闲置,如果连续超过三年不使用,那么任何人都可以对该商标提起注册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申请,长期闲置商标一旦被提出商标撤销三年不使用十有八九会被撤销。

关于商标使用的概念,我国现行商标法第四十八条表述为本法所称的使用,是指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行为。我国现行商标法在商标法实施条例的基础上,增加了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行为的表述,强调商标使用的目的是为了识别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根据我国现行商标法的规定,注册商标连续3年无正当理由不使用,商标局可以根据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撤销申请作出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

在商评委、金连琴与杭州油漆有限公司(下称杭州油漆公司)上诉案中,杭州油漆公司以复审商标大桥DAQIAO及图(商标权人为第三人金连琴)在2003年11月16日至2006年11月15日期间连续3年停止使用为由,申请商标局撤销复审商标的注册。商标局和商评委均认定商标注册人投放广告的行为及一次性的销售行为属于符合商标法意义上的商标使用行为,而一审法院撤销了商评委的复审决定,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

尽管一审法院与二审法院的结论相同,但判决理由有部分不同:一审法院一方面承认商标注册人的广告投放行为属于商标使用行为,另一方面又指出这种商标使用行为不属于真实的、善意的商标使用行为;而二审法院认为这种以维持注册商标效力的象征性使用行为根本不应视为在商标法意义上使用商标。

小编善意提醒,在判断是否构成商标使用行为时,并不是满足我国现行商标法第四十八条的任何一种使用行为即认定属于商标使用行为,通常还要考察这种使用的主观目的,即是否属于真实的商业性使用。与之相反,如果仅以或主要以维持注册效力为目的的象征性使用,通常会被认定为不是出于商业目的使用商标。